GB 10336-1989.Determination of fiber length for papermaking.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GB 10336規(guī)定了造紙纖維長度的測定方法。
GB 10336適用于測定各種紙、紙漿以及造紙用植物纖維原料的纖維長度。不適用于紡織用的各種長纖維。
2引用標準
GB 4688紙與紙板纖維組成的測定
3原理
本方法的測量原理是使用投影儀或顯微鏡將被測纖維放大,然后使用某-改良了的測量工具或目鏡測微尺直接量取所測纖維的長度。測定結果分別用數(shù)量平均纖維長度和質量平均纖維長度表示。
4術語
4.1數(shù)量平均纖維 長度
所測纖維的總長度被總根數(shù)除得到的算術平均值
4.2質量平均纖維長度
所測各長度組分的平均纖維長度與相應組分質量乘積的總和,被所測纖維質量之和除之,得加權算術平均纖維長,稱之為質量平均纖維長。
5儀器、設備
5.1投影儀:放大率20~100倍,主要由光源、樣品臺、放大鏡、測量臺等部分組成,如圖1。
5.2顯微鏡;在沒有 投影儀時可使用顯微鏡測量。為配合其他功能使用,顯微鏡選用20~1 500倍者為佳,要求具有測量目鏡、標準測微尺及帶推進器的載物臺。
5.3試碟:用來承載試樣,由托盤、鋼圈、蓋玻片和底玻片組成,如圖2。底玻片用氟化氫刻有七個區(qū)間,作為測量標記。蓋玻片及底玻片的面積均為49mm X 49mm。鋼圈外徑為49mm,內徑22mm,厚2.63mm,兩面磨光,面上有三圈溝紋,用以增加鋼圈與玻片間的摩擦力,并保持試樣不易干燥。鋼圈夾在蓋玻片與底玻片之間,形成容積為1mL的空間,用以存放試樣。托盤可由塑料板制成,高6mm,厚1 mm,外徑71 mm,中心孔內徑41 mm,用以承托試樣進行測量。試樣可以用試碟制備,也可以用顯微鏡載玻片制備。載玻片面積為75 mmX25 mm,蓋玻片20 mmX20 mm.
5.4測量輪:如圖3,用以測量投影在屏幕上的纖維長度,可以用有機玻璃制成。測量輪的直徑與投影儀的放大倍數(shù)及纖維長度分組距離有關,可按下式計算。
檢測流程步驟
溫馨提示: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