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11617-2000《辭書編纂符號》基本信息
標準號:
GB/T 11617-2000中文名稱:
《辭書編纂符號》發(fā)布日期:
2000-10-17實施日期:
2001-05-01發(fā)布部門:
國家質(zhì)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歸口單位:
全國術語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起草單位:
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標準分類號:
A22術語、符號國際標準分類號:
01.080.99其他圖形符號GB/T 11617-2000《辭書編纂符號》介紹
GB/T 11617-2000《辭書編纂符號》是中國國家標準,由國家質(zhì)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發(fā)布,于2000年10月17日發(fā)布,于2001年5月1日實施。
一、標準適用范圍
GB/T 11617-2000《辭書編纂符號》適用于各種類型的辭書,包括但不限于字典、詞典、百科全書等。它為辭書編纂者提供了一套標準化的符號系統(tǒng),以確保辭書的質(zhì)量和一致性。
二、符號分類
1、語法符號:用于表示詞的語法屬性,如時態(tài)、語態(tài)、語氣等。
2、詞類符號:用于表示詞的詞性,如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等。
3、語義符號:用于表示詞的語義關系,如同義、反義、上下位等。
4、標點符號:用于表示句子的結構和意義,如逗號、句號、引號等。
5、其他符號:用于表示特殊的語義或語法信息,如省略號、破折號等。
三、符號使用規(guī)范
1、符號應清晰、準確,易于理解和識別。
2、符號的使用應遵循一定的順序和規(guī)則,以避免歧義。
3、符號的使用應與辭書的編纂目的和風格相一致。
4、符號的使用應遵循國際標準和慣例,以便于國際交流和合作。
四、符號示例
1、語法符號:動詞的時態(tài)可以表示為“V+ed”(過去式),“V+ing”(進行式)等。
2、詞類符號:名詞可以用“n.”表示,動詞可以用“v.”表示。
3、語義符號:同義詞可以用“同”表示,反義詞可以用“反”表示。
4、標點符號:逗號可以用“,”表示,句號可以用“.”表示。
5、其他符號:省略號可以用“...”表示,破折號可以用“—”表示。
檢測流程步驟
溫馨提示:以上內(nèi)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